2009.1.18 政府破天荒的發了所謂的消費券..
面對消條的經濟,使用了發消費卷這招..個人是持正面的看法~一堆反對執政政府的政策,為了反對而反對,要求提振經濟,而提出做法以後又唱衰,唱反調...真的是來亂的..
而既然領了消費券,當然就是要把它用出去,刺激消費,活絡市場,發揮1倍,2倍,3倍的效用!!
而目前看來也的確有發揮了它的效用..且不談為何一個蘿蔔一個坑的發法怎麼會短少那麼多錢...但市場上的店家為了搶食這塊大餅,也提出了種種使用消費券的優惠方案,比現金還划算,所以甚至還有人以更高價收購消費券的...XD
總之就去消費吧!! 而且盡量買國產品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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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學上有所謂的「儲蓄的矛盾」,一個愈強調儲蓄的國家,愈容易掉入貧窮的陷
阱。
每個人都強調儲蓄,整體消費減少;消費減少,生產跟著減少,生產減少,導致所得
減少,所得減少讓人人視「保留現金」(安全感)很重要,於是減少消費增加儲蓄,於
是消費又更減少,因此陷入貧窮的陷阱(循環)之中。
因此創造「現金的流動」乃振興經濟之必要。
看看一個很有趣的例子:
三個窮漢──理髮師、裁縫師及修鞋匠,因為沒錢,所以均不消費,狀況如下:
理髮師 裁縫師 修鞋匠
頭髮 ─ 頭髮長了沒錢修理 頭髮長了沒錢修理
衣服 衣服破了沒錢修補 ─ 衣服破了沒錢修補
皮鞋 皮鞋破了沒錢修補 皮鞋破了沒錢修補 ─
假設一般的消費收費如下:
理髮 修鞋 補衣
50元 50元 50元
現在理髮師有位朋友看理髮師很窮,給了他100元,於是──
理髮師→用50元修鞋,50元補衣。
裁縫師→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修鞋。
修鞋匠→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和裁縫師的50元去理髮和補衣服。
裁縫師→用賺到修鞋匠的50元去理髮。
最後理髮師再將賺到裁縫師50元和修鞋匠的50元(合計100元)再還給朋友。
現在三個人跟當初一樣還是沒錢,但是生活情況卻改善了,每個人都”bling-bling”。
這就是現金流動創造出的價值。
(咦?政府發消費券沒要我們還啊?當我們所得增加,繳的稅也增加了啊!最後還是收
得回去啊!)
執政黨提出消費券救經濟,將了在野黨一軍,總不好擋「民」財路,投反對票吧!到
時候被冠上「再怎麼野蠻也不能……」的廣告可不好看,於是在野黨提出了更大的紅包
──
直接發現金,省下消費券印刷等製作成本,可以從3600元提高發放到3800多元。
看出問題了嗎?
消費券和現金的差別在哪裡?